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条规定,“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的方针”。其中养老保险的多支柱指的就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(第一支柱)、企业年金(第二支柱)、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(第三支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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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基本养老保险
按照国家规定强制参加,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缴费,达到规定的条件后,按照规定计发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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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年金
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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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养老金
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,按照自愿原则,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缴费,由指定的管理机构开展市场化投资运营,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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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企业
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本单位的薪酬福利体系,降低企业税收成本,形成对员工的长效激励,稳定员工队伍,吸引优秀人才,体现企业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理念,帮助企业树立形象,促进企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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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职工
能在退休后获得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外,还能够获得补充性的养老保障,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。
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。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,企业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,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。企业缴费及其收益按照双方约定其自始归属职工个人,或者逐步归属职工个人。
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%。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%。具体所需费用,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。
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,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,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,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。